第14章 勾心斗角 (第1/2页)

我的逃跑女郎 长芦月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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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尼莫虽然皮肤一个黑,一个黄,但并不影响彼此的友谊,父亲也掩不住对尼莫的欣赏。

一次父亲外出结算账务,返回时天近黄昏,迎面跑来了个黑人小孩子,和父亲擦肩而过,父亲只道是孩子们正在追逐也没有在意,哪知刚走几步,那个黑人小孩子又跑了回来,拿着钱包对父亲说:“先生,您的钱包掉了。”父亲接过钱包,还没有来得及说声谢谢,那个小孩子便跑掉了。

父亲打开钱包,发现里面少了十英镑,不禁对这个黑人小孩子来了兴趣,能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就从父亲这个老江湖的口袋里抽走钱包,就能说明这个黑人小孩子不简单。父亲不远不近的跟着那个小孩子,跟来跟去竟然跟到自己家门口。

那个黑人小孩子正举着十英镑向安妮央求着:“医生,我的妈妈发烧,很严重,求求您出诊救救她吧,我有钱。”

安妮轻声地说:“天已经黑了,我不敢独自外出。你的妈妈是发烧,不是很严重,我明天再去也来得及。”父亲这才恍然,他走进门对安妮说:“我陪你去吧。”黑人小孩子见到才发现自己偷得原来是大夫的丈夫,不禁无地自容,向父亲深鞠一躬:“先生,对不起,我不该偷拿你的十英磅。妈妈达淑病了,我们没钱就医,我跑了三家医院,那的医生知道我没钱都不肯出诊,我求求您,让安妮医生去吧,要不然达淑会死的。我愿意因为我的偷盗行为承担任何后果,只要能救达淑。”

父亲回来,安妮自然不再害怕,便在父亲的陪同下一起来到黑人小孩住的窝棚里。他的母亲达淑得了肺火,咳嗽不止,高烧已经昏迷,矿区担心她的病会传染,把她赶了出来,连一个大子儿也没给她,达淑得了病不说,连工作也丢了。

安妮为达淑打了针,又开了几味草药,达淑体温降了下去,渐渐的恢复了健康。

这个黑人小孩子自然就是尼莫。每每谈起尼莫,父亲很是赞赏,说他为母求医,是为孝;敢于冒险,是为勇;盗术高超,是为智;盗而不贪,是为义;及时认错,是为信。安妮也出奇的喜欢尼莫,并叮嘱我多多照应这个黑人小孩子。

于是每次我出来狩猎,我都会叫上尼莫,尼莫的刀功精湛,片刻之间就可以把一头牛或一头猪宰剥地干干净净,令人叹服,父亲领略过尼莫的刀功之后,称赞他是疱丁重生。

尼莫也想学枪,只是当他拿起枪时,却没有拿起刀的沉稳,心浮气躁了许多,我认为他不是做枪手的料,尼莫很是懊恼,其实我后来才想明白,不是尼莫的枪法差,而是我们彼此天赋各异罢了。

每次狩猎的猎物绝大多数,我都送给了尼莫,很多时候,我只带一两只鸟雀回家。这些猎物改善着尼莫家的生活。达淑对我们充满了感激。作为好友,尼莫从来没有想过拿走我猎物有什么不好意思,只是常常在我子弹用尽的时候拿出来一两颗子弹送给我,我相信,这为数不多的子弹一定是尼莫费尽心思弄来的。

在城里相遇,我和尼莫都很高兴,但听到我让尼莫去偷卢娜时,尼莫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,“虫子哥,不行,我以前偷过沈先生,沈先生原谅了我,说我是不得已而为之,以后要不能再偷了。”

我狠狠地点了点尼莫的脑袋,“你的脑袋什么时候开窍呢?”

尼莫白了我一眼,耿着脖子说:“就是不能偷。”

我心里盘算着怎么说服这个黑小子,“陌生人当然不能偷了,我让你去偷的又不是陌生人。你知道她是谁吗?”

“什么人?”

“我老婆。”

“啊,我未来的嫂子吗?”

“当然,所以准确地说,是我们两口子之间开个玩笑,明白吗?”

尼莫脑袋终于开窍了,“虫子哥,你这样说我就明白了。”

“明白就好,去吧。”

尼莫答应一声,快点向卢娜追去。

尼莫真是天才,这辈子不当小偷简直是浪费,我远远地看着他,而他只是和卢娜擦肩而过就摇摇晃晃地走了回来。

我不禁感叹,也许上帝是公平的,他给每一个人一种天赋,只是很少有人能将自己的这种天赋发挥到极致。

父亲曾说,自己在中国当海军的时候,听人谈起当时一名侠盗的传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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