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 啄羊鹦鹉的酷刑 (第1/2页)

我的逃跑女郎 长芦月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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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出来了,天边那一抹红根本就不是什么红云,亦或是彩霞。

真正的云气不会上下飞舞的那么快,忽而上升,忽而下降,又在转瞬间变大或者缩小。那是鸟群,成千上万只鸟组成的鸟群,在天空中飞舞。

在荒原上只有体型较小的鸟才会自发的组成鸟群。

其实,不光是鸟类,荒原上的许多动物都有群居的习性。这样做的目的是生存。在荒原上,生存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。

除非是那些体型巨大、攻击力强的兽类才会单兵作战。对于弱小者来讲,群居最大的好处便是保护它们减少被捕食者的攻击的可能性。因为成群的动物拥有了更多的眼睛,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危险,这远比一只或两只动物放哨更可靠。

我们可以把这种法则称为多眼理论,它适用于任何能够被其他动物捕食的动物。比如狐獴,它捕食诸如蝎子那样的小动物,但却是猎鹰的食物。当一些狐獴进食的时候,其他的狐獴负责防范危险,它们要确保一直有几双眼睛在警惕试图接近的捕食者。

与此同时,动物群体寻找食物也更有效率,当一个动物发现食物的时候,不论是植物、浆果或者猎物,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,整个群体共同享用食物来源。比如土狼,当一只土狼猎到一头羊时,其他的土狼也会跑过来共同享用,它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,而猎到羊的那只土狼也没有私自战有的想法。

今天我们看到的那个鸟群,绝对是我在荒原上看到的最大的鸟群,因为它们虽然离我们很远,但却连绵一线,粗略估计有十里地那么长,足见群内鸟类数量之广。

伍德听到我说那是鸟群,不禁叹为观止:“荒原都是一个神奇的地方,我刚刚被单个的大鸟殴打,现在又看到这么多的小鸟。比利,那是什么鸟?”

“在荒原上,最喜欢成群飞舞的鸟有许多,群体最大的要数金刚鹦鹉,它们每天会成群结队的在一起寻找水源,找到一处水源后便纷纷飞落去饮水,鹰隼很多时候便是在这个时候进行捕猎,只是因为金刚鹦鹉数量众多,鹰隼没有靠近,便被发现,于是水面上的鹦鹉便纷纷飞起。鹰隼不会直接冲进鹦鹉群,鹦鹉群中看这些纷飞的鹦鹉会眼花缭乱,任谁都会失去方向,鹰隼不会那么傻,它只会捕食那些外围脱离群体的个体。”

“哦,那么多的金刚鹦鹉一起飞翔,真是奇观!”

我摇了摇头:“我倒是希望是金刚鹦鹉,它们只喜欢吃一些植物的果实和种子,至少对我们造不成危胁。金刚鹦鹉羽毛是鲜亮的红、黄、绿,成群的鹦鹉倒是有可能出现红色的云。”我顺手把那只烤兔递给伍德,“兔子烤好了,吃吧!”

伍德拿着烤肉一边吃,一边看,我却没有观鸟的兴致,用匕首割了许多干草,抱着独自走进山洞,我需要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掉,铺好一张可以睡的草床,如果直接睡到石头上会很不舒服,也容易生病。

与此同时,我总觉得心中很不宁静。我和伍德现在只是刚刚翻过大分水岭,这一带是朱尼,远没有进入的荒原之中,甚至说我们边荒原的边都没有到。

但是,我却在这里看到了只在荒原中生长的鸸鹋,还有那一群不知道名字的鸟群,它们就根本不会出现在这一带的。

山洞里本就比外面要暗,我把那些干草均匀的铺到地上,却感觉光线暗了许多,心中奇怪,现在的天怎么黑的这么快。

这时,伍德突然在外面高兴的大叫:“比利,你看,那鸟群好像朝我们这边飞过来了。”

我跑出来一看,果然如伍德所说,鸟群在空中的面积已经大了近十倍,西边的半边的天空几乎快被遮住了。

伍德的眼睛闪闪发亮,他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鸟,那些鸟们在天空飞舞着,渐渐地向我们这边飞了过来,浩浩荡荡,景象蔚为壮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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