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十年前。
有人才情绝艳。
他是孤儿,没有牵挂,所以浪**着生活。坑蒙拐骗,拳打八旬乞丐翁,脚踢垂垂流浪狗。没有人喜欢他,没有人看得起他,连其他的饥民闲汉叫花牲畜,也看不起他。他也混不吝。
直到他捡了一个孩子。
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收养这个孩子,还管他叫弟弟。或许,只是他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混蛋的人,不想这个孩子步了自己的后尘?
他说不清,但他只知道,若是再像之前那样过下去,他绝对养活不了两张嘴。
他不想再骗人了。
他才情绝艳。
他见到给别人算命的骗子,他学了半年,他可以真的为人预见未来。
他见到给别人看风水的骗子,他学了半年,他可以真的帮人改风水定龙脉。
他见到给别人驱鬼赶尸的骗子,他学了半年,他可以真的祛除阴魂执念安神消灾。
他学了两年,他便什么都会了。
在他学会之前,这世上没有人会。
凭着一身本事,他真的养活了两张嘴。
钱赚得多了,他想多养活几张嘴。或者,他不想有什么孩子走自己走过的那条破路。
于是他收徒。
代师收徒。
他觉得自己的德行不能当老师,怕教坏了那些孩子,所以自居大师兄,把自己的一身本事全部教给收拢过来的几名孤儿。
他们没有老师,或者说,老师,就是天命。
九个师弟,外加一个弟弟。这十个孩子,天赋不同,领悟能力不同,他也只能试着教,能学多少学多少,能学什么学什么,反正,都是吃饭的本事不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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